此次,控方指古思尧违反《香港法例》第116号《国旗及国徽条例》第7条,以公开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国旗。根据《国旗及国徽条例》第7条“保护国旗、国徽”,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处以监禁3年及罚款5万港元。
庭审中,田继伟及辩护人提出,其没有杀死张芳的故意,该行为是伤害行为,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未遂),因此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免予刑事处罚。
《舟山海域一干货船沉没:13名船员遇险 4名已获救》矿泉水瓶装茅台并非网络段子,而是发生在天津的一个真实案例。天津市医药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建津“用矿泉水瓶装茅台”的违纪细节曾多次被报道。在反腐专题片《永远在路上》中,张建津说,“你明显地在桌上摆个瓶子,你放的是茅台还是五粮液,如果人家用手机给你拍个片子,那网上不就有证据了吗,所以就把那个茅台酒就倒在矿泉水瓶里边,然后拿矿泉水瓶子在大家分酒的时候,再分着倒着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