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带着公证员购买10箱茅台并封存,随即以假冒产品为由将销售者诉至法院,要求退赔购物款并10倍赔偿。法院审理后认为,购买者为职业打假人而非消费者,故驳回购买者10倍赔偿的诉求。购买者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职业打假人以法院为工具,浪费司法资源,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食品安全法》148条第2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于汝民被开除党籍》(二十八)加强煤炭领域诚信建设。引导兼并重组相关企业主动发布综合信用承诺和依法依规生产、化解过剩产能等专项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鼓励行业协会与有资质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合作,完善会员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