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李长青律师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明文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具体从事儿童保护的相关工作者对此亦有体会。“女童保护”团队公益宣传女童保护,孙雪梅观察到政府近年来对性侵日益重视,请她们进校园作预防教育的学校、教育部门、司法部门越来越多,但她缺乏更多的志愿讲师。面对不少需要心理支援的求助,她感到无力,“我们只能再去找专业人员介入,这应该借助官方力量由专门、专业团队来做”。
《北京建立养老驿站管理负面清单 明确"十个严禁"》“你会发现对性侵儿童的二次伤害无处不在,这也是为什么孩子沉默不敢说,我们鼓励孩子、家长报警,但目前环境下,谁也预料不到报警后伤害会更大还是小。”同样接受不少倾诉和求助的公益组织“女童保护”发起人孙雪梅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