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一般的民间借贷甚至高利贷不同,从主观目的上,套路贷人员并非想谋取利息,而是意图以借款为名侵吞他人财产。从客观行为上,也并非通过常规的债务催讨和抵押清偿手段保全本金收取利息,而是明知借款人没有现金偿还能力仍通过签署翻倍欠条、虚假走账、单方认定违约等手段,诈骗钱财。
新华社金边1月10日电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当地时间1月10日下午在金边和平大厦出席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并发表讲话。讲话全文如下:
《台湾突破"闷经济"了吗?民进党当局"不能说的秘密"》虽然约定了6个月的借款期限,可刚过了两个星期,小蓉又被带到了一家名为鑫哲的公司,再次以偿还欠款为名签订了500万元的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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